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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公招】眉山市彭山区人才工作服务中心关于2025年公开接收见习生的公告

来源: 同心人才网
发布时间:2025-08-27 浏览次数:142


眉山市彭山区人才工作服务中心

关于2025年公开接收见习生的公告

为满足眉山市彭山区人才工作服务中心工作需求,加强青年人才队伍建设,提升青年就业能力,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见习生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收单位

眉山市彭山区人才工作服务中心

二、接收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接收对象为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专业不限,中共党员优先。

(二)报名条件

1.报名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接收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除本方案已明确的时间外,报名者报名资格条件取得时间,均截止于报名时间的第一日。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名的。

三、报名

本次公开接收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5日

(二)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附件1(以上资料整理打包,备注个人姓名与手机号,报送至QQ邮箱787266393@qq.com)。由眉山市彭山区人才工作服务中心审核,进行接收相关程序。

关于《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申请:

1、现场办理:须凭身份证、户口本、1张两寸照片、毕业证到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就业20号窗口办理。

2、线上办理:在“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上申请“失业登记”,然后带1张两寸照片到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就业窗口打印《就业失业登记证》。咨询电话:028-37612497。

报名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接收(包括已被接收的)资格。

(三)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在现场报名时提交,在报名有效时间内,未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料或未按时提交相关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接收全过程。

四、面试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政治素养、逻辑思维、事业心、责任感及计划组织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语言表达等要素。

五、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六、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接收手续,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为期12个月。

七、薪酬待遇

按月向见习人员支付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不低于眉山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并为见习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八、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接收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对接收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接收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接收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接收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接收资格,并按相关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公告由眉山市彭山区人才工作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37621861



附件:

附件1就业见习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