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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公招】乐山市市中区招聘35人2025-11-06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组织部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下半年赴重庆大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根据乐山市2025年“千名硕博进嘉州”秋季事业单位招才引智活动安排,乐山市市中区将赴重庆大学考核招聘3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区级部门工作人员10名、中小学教师25名)。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考核招聘的范围及对象符合本公告及《乐山市市中区2025年下半年赴重庆大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2026年应届毕业的部属师范生和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境外留学人员和赴港澳台学习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等证书,并提供岗位要求的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1中所列具体专业在表中未列尽的,根据招聘岗位实际工作需求可将相近相似专业纳入考核招聘范围。二、考核招聘人员的条件(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对于专业目录中没有的国(境)外专业,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11月6日中午12:00前主动联系招聘单位,并向招聘单位提供其留学期间所学课程及成绩等材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过相关高校或省级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述材料,不予受理,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7.应聘人员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征得用人单位及有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7.乐山市市中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三、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考核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限选择1种报名方式报考1个岗位。(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1.报名网址:http://222.187.45.126:88/(请应聘人员通过本链接进入指定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2.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1月3日上午9:00至11月7日18:00。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网址:http://222.187.45.126:88/进行报名。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本公告和《岗位条件一览表》规定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如实、准确填写系统内的各项内容。应聘人员填写《报考信息表》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应聘人员填写《报考信息表》各项内容后应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4.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9:00至11月8日中午12:00,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应聘人员报名后,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请拨打《岗位条件一览表》中各岗位对应的咨询电话。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1.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4日上午9:30至12:00。2.现场报名地点:重庆大学(重庆大学沙坪坝校区(A校园)主教学楼一楼招聘大厅)。3.报名要求: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一览表》及要求报名,由本人携带《乐山市市中区2025年下半年赴重庆大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2份(附件2,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含照片>、毕业证、学位证(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境外留学和赴港澳台学习人员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4.资格初审:11月14日上午9:30至12:00,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重庆大学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请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准备好报名要求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便参加现场组织的面试资格审查。四、岗位调整同一岗位的招聘名额与报名(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的比例未达到1:3的,由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组织部、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 官方网站网址: http://www.lsszq.gov.cn/)—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招考录用栏目)进行发布。五、考核(一)考核形式根据各岗位报名(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考核采用笔试+面试或直接面试的形式进行。1.若某岗位报名(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超过10人,增加笔试。笔试后,根据招聘名额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因笔试缺考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面试入围比例的,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2.若某岗位报名(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未超过10人且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直接面试。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则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二)考核时间、地点1.如需笔试,考核地点在乐山市市中区。报名(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进行“笔试确认”,未进行“笔试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本次考核招聘,不得进入笔试环节。笔试确认及考核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并关注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 官方网站网址: http://www.lsszq.gov.cn/)—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招考录用栏目)相关公告。2.无需笔试,直接面试:(1)面试时间:2025年11月15日;(2)面试地点:重庆大学(重庆大学沙坪坝校区(B校园)第二综合楼)。(三)面试资格审查1.进行笔试的岗位,面试资格审查地点在乐山市市中区,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并关注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 官方网站网址: http://www.lsszq.gov.cn/)—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招考录用栏目)相关公告。2.直接面试的岗位:①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上午9:30至12:00。地点在重庆大学(重庆大学沙坪坝校区(A校园)主教学楼一楼招聘大厅);②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3.面试资格审查要求: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由本人携带《报考信息表》2份、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含照片>、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提供以下材料:(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岗位要求所需相关证书的,须提供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2)境外留学人员和赴港澳台学习人员,须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3)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承担。(四)面试面试环节由乐山市市中区2025年下半年赴重庆大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包括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综合分析等。中小学教师(含党校教师)面试采用专业化面试(微型课)的方式进行,其余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7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五)考核总成绩及排名应聘人员成绩及排名在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考试成绩计算原则:1.直接面试: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如面试成绩相同,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排序,如主考官评分相同的,则通过加试排序;2.笔试+面试相结合: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考核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如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排序,如主考官评分相同的,则通过加试排序;3.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1.体检人员。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2.体检标准。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3.体检复检。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本环节递补一次。女性应聘人员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七)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干部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并据实出具考察材料,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环节不再递补。(八)公示对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和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本环节不再递补。(九)审核确认1.拟聘人员由各招聘主管部门报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供指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其中,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2.审核确认并办理了聘用手续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3.本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程序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在招聘单位服务期满5年以上方可流动,其中部属公费师范生还应遵守其相关规定。六、纪律与监督(一)在招聘工作全过程中,凡评委、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必须进行回避。(二)凡在招聘过程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三)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资格条件、通过弄虚作假或隐瞒情况获取考核资格、违反人事考试纪律或有关规定等情况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应的法律和纪律责任。监督电话:0833-2637324(乐山市市中区纪委监委派驻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七、咨询方式及特别提示(一)此次考核招聘首次公告和拟聘用人员公示公告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其余公告及相关事宜均在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防止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因应聘人员不主动在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应聘人员手机无法接收相关短信或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导致应聘人员未能按时按要求参加招聘各环节,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二)应聘人员需要关注“平安重大”公众号,通过入校预约系统预约进入重庆大学。(三)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及时提交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地点参加招聘各环节活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四)本公告由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组织部、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咨询电话: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3-2131732;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组织部 0833-2178289。相关网址: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lsszq.gov.cn/—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招考录用栏目) 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组织部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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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公招】眉山青神县事业单位招聘16人2025-11-06中共青神县委组织部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下半年青神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优秀人才的公告根据国家、省、市关于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县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优秀人才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青神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scqs.gov.cn/zfxxgkpt/fdzdgknr/zkly.htm上发布):一、招聘单位及名额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25年下半年青神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优秀人才岗位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二、招聘对象及条件(一)招聘对象。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6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二)招聘条件。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三、招聘方式本次招聘采取考核招聘方式进行。四、招聘程序(一)报名。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1日至11月9日18:00。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3.报名方法:(1)网络报名的人员登录青神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scqs.gov.cn/zfxxgkpt/fdzdgknr/zkly.htm),下载《2025年下半年青神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优秀人才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发送到具体岗位的电子邮箱(见附件1);(2)报考人员也可在举办招才引智活动的高校进行现场报名。(二)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为考核招聘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招聘岗位招聘名额;调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情况在青神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scqs.gov.cn/zfxxgkpt/fdzdgknr/zkly.htm)上发布。(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1.资格初审。请于2025年10月21日至11月9日报名期间电话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是否通过资格初审。2.资格复审。在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1套、报名信息表(附件2)1份(贴上照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截止前,职称(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尚未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可以报考,但需提供职称(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相关材料。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1)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毕业人员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2)留学归国人员应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以上证件和材料由考生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原则考生本人到场。(四)考核。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需采取专业知识测试、业务能力操作、面试等方式进行现场考核。依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对报考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聘人选。考核设最低分数线,考核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含各环节递补人员),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考核在青神县进行。考核的时间、地点、方式、内容和最低分数线另行通知。考核成绩在青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qs.gov.cn/zfxxgkpt/fdzdgknr/zkly.htm)上发布。五、体检和考察(一)体检。1.拟聘人选须参加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有行业体检要求的结合行业体检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2.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或未按要求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3.复检及递补。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在指定的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二)综合考察。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相关理由。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事宜另行通知。六、公示综合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青神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scqs.gov.cn/zfxxgkpt/fdzdgknr/zkly.ht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一)经考核、体检、综合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青神县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辞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二)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三)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四)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未满前,不得办理调(流)动。八、纪律与监督本次招聘由青神县纪委监委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青神县委组织部、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中共青神县委组织部:(028)38818935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8861336监督电话:中共青神县纪委监委:(028)38811535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881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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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公招】眉山青神县总医院县人民医院分院招聘15人2025-11-06青神县总医院县人民医院分院2025年招聘需求招聘需求招聘对象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在无特殊情况下,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职位要求的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证书;其他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并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政治思想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2、热爱本职工作,医德医风高尚,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和调配,作风扎实,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无不良嗜好。3、具有相应岗位基础理论,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语言表达能力及沟通能力。4、身体条件:品貌端庄,身体健康(无先天性、传染性疾病等)。(二)其他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在影响期的;5、不能提供应聘所需佐证材料及佐证材料作假的;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待遇高层次紧缺人才一经认定符合条件的,按《青神县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培育支持措施》兑现待遇,其他人员按医院相关人事管理规定执行。应聘方式有意者,即日起请持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交至我院组织人事科报名或将上述资料投递至邮箱:qsxrmyy1943@qq.com。个人简历按《个人简历模板(青神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专用)》填写,详见附件。录用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后予以录用。报名地点地 址:青神县人民医院行政综合楼三楼组织人事科联系人:王老师电 话:028-3881809018090070068(微信同号)19160795806(微信同号)邮 箱:qsxrmyy1943@qq.com。青神县人民医院概况青神县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全民所有制非营利性国家三级综合医院、四川省智慧医院(1星)、国家级爱婴医院、职业病体检医院、各类医保定点医院、青神县创伤急救站、四川省人民医院集团成员单位、华西远程联盟医院,处于县域卫生龙头和省市县三级医疗网络中心枢纽地位。医院现占地面积37.09亩,实际建筑面积38602平方米,设立独立的行政综合楼和门诊、住院医疗区;编制床位500张,实际开放床位470张。医院设置有19个临床一级科室、9个医技科室,市级重点专科1个(呼吸内科),市级重点专科立项1个(重症医学科),县级重点专科9个,建成“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医院现拥奥泰1.5T磁共振成像系统、佳能64排螺旋CT、德国费森尤斯血液透析全套设备、德国蛇牌腹腔镜、奥林巴斯和宾得胃肠镜、锐科DR机、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意大利)、全自动生化仪(日本东芝)、医用钬激光治疗仪、肺功能仪(德国)、彩色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系统、数字脑电地形图仪、赫尔曼臭氧治疗仪、数字化X光机等国内外先进医疗设备,为患者就诊提供了有力保障。医院通过人才发展战略,全面加强专科建设,能开展多种医疗技术项目:能急性缺血性卒中率静脉溶栓治疗、前列腺穿刺活检技术、纤维胆道镜、腹腔镜下无张力疝修补术、外伤性硬膜外、硬膜下血肿清除术,脑挫裂伤灶清除内减压术,颅骨缺损颅骨修补术,颅骨良性肿瘤切除术,高血压脑出血血肿清除术,肛肠吻合术,腹腔镜胆囊切除术,门奇断流术,胃癌根治术,直肠癌根治术,乳腺癌根治术,食管癌根治术,肺癌手术,四肢及关节骨折的手法复位及手术切开复位内固定术,髋、膝关节置换术,经尿道前列腺电切术,经尿道膀胱肿瘤电切术,泌尿结石钬激光碎石术,泌尿系统肿瘤根治术,各种妇科肿瘤切除术,无痛人流,无痛分娩,电子胃肠镜检查及镜下治疗,纤维支气管镜检查、肺功能检测等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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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公招】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39人2025-11-06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考试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第二批)的公告根据工作需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组织实施2025年第二批聘用制法官助理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聘对象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法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含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二)报考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94年11月10日至2007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的)。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7. 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4.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5. 曾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6. 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工作的情形。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在拟报考法院辖区范围内从事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审计、司法拍卖等法律有偿服务职业以及在拟报考法院辖区内担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职位。二、招聘岗位及名额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计划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第二批)39名,其中:分配市法院工作8名,分配东坡区法院工作6名,分配彭山区法院工作2名,分配仁寿县法院工作10名,分配洪雅县法院工作4名,分配丹棱县法院工作4名,分配青神县法院工作5名。眉山辖区中基层法院招聘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2025年眉山市法院考试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第二批)职位情况表》(见附件)。三、报名与资格初审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9:00至2025年11月17日17:00,报名网站为http://bm.e21cn.com/。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机关负责,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招聘资格,所产生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一)网络报名1. 职位选择。报名人员请仔细阅读公告,登陆报名网站,选择本人意向招聘岗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招聘岗位。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2. 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将身份证①、学历证书②学位证书③以及学信网学历④学位⑤学籍⑥认证报告、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⑦等扫描件上传。3. 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5年11月10日9:00至2025年11月18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供考察时资格复审使用。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二)考试考试只设置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置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计划组织等方面的能力。面试结束后应当场公布成绩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考生的面试成绩将在眉山市委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招考信息—社会化考试栏)予以公布。(三)体检和考察1.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2. 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3. 考察期间将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复审,请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信息表》以及学信网学历学位学籍认证报告。(四)公示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由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眉山市委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招考信息—社会化考试栏)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五)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制法官助理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与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2年劳动合同(含试用期2个月),2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表现,择优续聘。(六)补充招聘未按计划招聘满员的职位,根据工作需要,可进行补充招聘,补充招聘只针对首次报名并参加考试,且成绩在70分以上的考生。补充招聘相关事项后续通过眉山市委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招考信息—社会化考试栏)发布。五、其他事项1. 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2. 招聘单位不负责保管或者委托保管人事档案。3. 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5. 招聘咨询电话:见职位情况表。6. 招聘全程由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28-38165599。本公告由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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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公招】眉山第一中学招聘编制教师28人202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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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公招】眉山仁寿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7人,大专起报!2025-11-04中共仁寿县委组织部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仁寿县从“三支一扶”计划人员中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研究,决定从仁寿县“三支一扶”计划人员中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及名额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25年仁寿县从“三支一扶”计划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二、招聘对象及条件(一)招聘对象:2025年11月10日前在仁寿县服务期满(服务时间须2周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应当回避的;5.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三、报名及审查(一)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二)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0日—11月11日(9:00-12:00,14:00-18:00)。(三)报名地点: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28-36296715,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怀仁街道仁寿大道延伸线45号仁寿县人社局5楼506)。(四)报名提交材料: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2025年仁寿县从“三支一扶”计划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3.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五)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发给《准考证》。资格复审截止前,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但尚未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可以报考。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四、考核(一)考核方式考核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设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含各环节递补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所有参加考核人员有效笔试成绩平均成绩的80%。(二)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调减招聘岗位招聘名额;调减后仍未形成竞争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等情况在仁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rs.gov.cn/zwgk/zfxxgk/fdzdgknr/zdxxgk/zpzk.htm上公告。(三)笔试科目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考试大纲见附件3),卷面满分为100分。(四)笔试时间、地点和其他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两证不齐全者不得参加笔试。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招聘岗位和名额,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同岗位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加试一轮,按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五、体检和综合考察(一)体检1.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有行业体检要求的结合行业体检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2.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由仁寿县人社局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3.复检及递补。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自愿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仁寿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参加考核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4.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二)综合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综合考察人员。招聘单位组织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通过调取查阅报考者档案等方式复核综合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对综合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自愿放弃综合考察或综合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仁寿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参加考核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六、公示对综合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仁寿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参加考核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七、聘用1.经公示无异议者,在规定时间内到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应在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2.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不再约定试用期。3.《岗位表》中未明确具体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岗位,受聘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乡镇事业单位岗位(原则上聘用到原服务单位),聘用人员在聘用的乡镇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年限未满前,不得办理调(流)动。八、纪律与监督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1.政策咨询电话: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62967152.监督电话:仁寿县纪委监委:12388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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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公招】眉山市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10人2025-11-03四川省2026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着力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川组通〔2018〕54号)要求,现就四川省2026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名额详见附件1二、选调范围(一)国家各部委属、各省(区、市)属高校(即2025年教育部公布的全国高校名单中主管部门为国家部委或各省〈区、市〉的高校,具体名单可登录教育部官网“公告公示”栏《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名单》中进行查询< http://www.moe.gov.cn/jyb_xxgk/s5743/s5744/202506/t20250627_1195683.html>)和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科研院所等2026年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具体包括:1.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2.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3.四川省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非在职)。(二)在四川参加“大学生村官”(限全省统筹选聘人员)、“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2025年11月4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连续3年担任过建制村(社区)“两委”常职干部的人员(不含任期未满中途卸任人员),以及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服务期间获得过县(市、区)及以上党委政府及部门表彰的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有被借调到县级及以上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工作、参加全日制教育等情形的,借调(帮助)工作时间和就读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三、选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二)对党忠诚,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三)作风朴实,诚实守信,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四)学习成绩优良,按期毕业并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2026年高校应届大学本科、硕士毕业生应当于2026年1月1日至7月31日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博士毕业生应当于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五)18周岁以上,应届博士毕业生32周岁以下(1992年11月4日至2007年11月4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94年11月4日至2007年11月4日期间出生),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99年11月4日至2007年11月4日期间出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相应放宽3周岁。(六)应届毕业生须符合选调职位条件且具备下述条件之一:①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②具有参军入伍经历;③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④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研究生干部”);⑤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⑥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⑦校级及以上“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⑧取得省级“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⑨获国家级奖学金;⑩大学期间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已满一学年以上(含班级班长,班级团支部、党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各部部长、副部长等相应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上述条件均须在2025年11月4日前取得,其中③至⑩项条件须为2025年11月4日前在大学就读期间取得。(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工作表现好、无不良反映,2025年11月4日前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未曾享受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九)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十)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①定向、委托培养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②是现役军人的;③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④受过处分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⑤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或中国共产党党籍的;⑥被开除公职的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⑧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四、选调程序(一)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选调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4日至11月10日下午1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scpta.com.cn/)。资格审查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贯穿选调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1.网上报名。在选调范围内、符合选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院(系)党组织、高校(院所)党委组织部(或就业主管部门)按照选调范围、选调条件对毕业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资格条件、综合表现、专业特长、心理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严格把关后,提出推荐意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向服务地所在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项目主管部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严格把关后,提出推荐意见。在选调范围内、符合选调条件,且高校(院所)、县(市、区)有关部门同意推荐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选调计划表”“报考指南”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职位报名。报考者应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选调职位,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填报服务地所属市(州)职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四川省2026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推荐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的各项内容(填写说明详见附件2《报考指南》),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推荐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5年11月4日至11月11日下午18:00,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推荐表》两份,报院(系)党组织、高校(院所)党委组织部(或就业主管部门)等签署推荐意见并签章后,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交市(州)党委组织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二)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请于2025年11月12日下午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11月11日前(工作日)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346号4楼)现场办理减免报考费用的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028—86759175)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残疾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残疾军人证明。(三)职位调整确认缴费人数与选调名额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省委组织部根据情况放宽开考比例、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被取消选调计划的职位,由有关市(州)党委组织部通知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限内选择本次选调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报名或退费;若本次选调无报考者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则由报名网站向其退费。(四)打印准考证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025年12月2日至12月7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五、考试及资格复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50%。(一)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使用县乡级综合管理类笔试试卷。笔试时间为2025年12月7日(星期日),笔试考场设在成都市,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笔试各科成绩于2026年1月上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两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5%+《申论》成绩×25%。(二)资格复审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选调名额的3倍,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缺考、零分科目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考生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参加四川省2026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招录考试,且已同招录机关签约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报考者须携带推荐高校(院所)等单位审核签章的《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登录网上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党员证明、表彰奖励证明、担任学生干部证明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市(州)党委组织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者,按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三)面试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6年1月下旬至2月上旬,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市〈州〉党委组织部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六、体检、考察及公示(一)体检按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0%)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各职位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选调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本次选调达到3倍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体检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在市级及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二)考察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核和考察。报考资格复核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工作根据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组织实施,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实事求是,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选调生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三)公示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scpta.com.cn/)或市(州)人事考试官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如有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已公示的选调职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七、工作安排(一)被录用人员在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要求的时间内,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考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到所录用市(州)党委组织部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选调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县(市、区)的职位,由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考生,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该职位对应的一个县(市、区)。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二)录用人员原则上安排到有编制空缺的乡镇机关工作,在乡镇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根据各地编制、职数及工作需要,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的人员(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公布的高校名单为准,含本科在上述高校就读的硕士研究生及本科或硕士在上述高校就读的博士研究生)、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艰苦边远地区(详见附件3)录用的人员,可安排到县(市、区)直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街道工作,之后按有关规定采取挂职、定点帮扶、到村(社区)任职等方式到乡镇、村(社区)锻炼。(三)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任职定级。录用后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要求,把选调生培养使用纳入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切实加强教育培训、实践锻炼、跟踪考察等。八、补充录用本次招考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出现空缺的职位,省委组织部将根据市(州)工作需要,进行公开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将于2026年6月通过报名网站发布。九、纪律与监督本次选调工作接受监督,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十、本公告由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由职位所属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相关事项提醒:1.联系方式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详见附件3。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626583、028—86623723。2.选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或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考试机构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scpta.com.cn/)公告。3.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报考的市(州)党委组织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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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公招】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2025-10-30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招聘员工关系等岗位人员的公告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绵阳科发集团”)成立于2008年6月,业务涵盖产业投资、高端制造、金融服务、地产开发、商业贸易、基础设施、会展旅游、资产管理等领域。公司先后获评“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状”和“四川省诚信企业”,位列“四川企业100强”“四川服务业企业100强”“四川企业社会责任百强”,主体信用评级为AA+。截至当前,绵阳科发集团资产总额超900亿元。一、岗位信息本次公开招聘岗位24个,人数25人,具体如下:1.科发集团本部员工关系岗 1人2.科发集团本部资产管理岗B 1人3.科发集团本部目标管理岗B 1人4.科发集团本部造价管理岗 1人5.科发集团本部安全环保岗B 1人6.科发集团本部招采管理岗B 1人7.科发集团本部诉讼岗B 1人8.科发集团本部工程审计岗B 1人9.科发基金公司风控经理 1人10.科发地润公司资产交易运营岗 1人11.华正电子公司园区运营岗 1人12.科发电力公司运营管理岗 1人13.绵阳产投集团商务专员岗 1人14.科发建工集团核算会计 1人15.科发置地公司市场营销部部长 1人16.绵阳产投集团贸易拓展及管理岗 1人17.绵阳担保集团合规经理 1人18.绵阳担保集团业务经理 2人19.科发会展公司展会策划岗 1人20.科发会展公司市场营销岗 1人21.科发商服公司法务合规岗 1人22.科发商服公司招采管理岗 1人23.科发商服公司投资规划管理岗 1人24.科发长泰公司法务审计岗 1人二、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1月5日三、资格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良好的精神面貌。3.认同并接受科发集团文化,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能够将自身发展与公司紧密联系在一起。4.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无违法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有良好的职业素养。6.服从公司内部工作调整安排。7.2025届境内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2025届境外毕业生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2026届境内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2026届境外毕业生应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8.尚在试用期的;9.不适宜参与报名的其他情形。(二)岗位任职条件详见附件《员工关系等岗位信息一览表》。四、薪酬待遇薪酬和福利按照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执行。五、招聘程序(一)资格审查集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束后,集团将电话或短信通知初审合格人员进入笔试,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应大于或等于3:1(满足招聘岗位条件的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值),如不满足此条件,可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如遇急需岗位且应聘者中存在较为合适的人员,且开考比例大于或等于2:1时,经集团同意后可进行笔试。特别说明:受理应聘人员报名后,严格按照本公告设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二)笔试测试集团组织符合应聘岗位任职资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若参加笔试人数不足2人时,对应岗位此次招聘终止。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入围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2:1,不高于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三)现场面试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若管理人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不足2人时,该岗位招聘终止。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折算)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绵阳日报》、市国资委官网、科发集团官网等上级要求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四)考察程序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位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用候选人,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可确定为录用候选人。如有综合成绩相同并列的情况,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分数高者确定为录用候选人。集团按程序对录用候选人进行体检、背景调查等考察工作。1.体检: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医院要求三甲,体检项目和标准原则上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在7日之内申请复检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2.背景调查:体检合格者,由第三方调查机构开展背景调查。3.无犯罪记录证明:背景调查无异议者,由录用候选人提供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因录用候选人自动弃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经集团内部研究,确有递补必要性的,按报考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行递补。(五)确定拟录用人选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评价和综合研究,报集团党委审议后,确定拟录用人选,集团将电话通知拟录用人选,未被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若拟录用人选自愿放弃资格,经集团同意后可进行补录。拟录用人选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绵阳日报》、市国资委官网、科发集团官网等上级要求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六)正式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及签订劳动合同。(七)告知义务因用人单位经营计划调整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经集团研究同意,可暂停或终止用人单位岗位招聘。暂停或终止岗位招聘决定作出后,集团将在3日内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六、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可通过链接https://mysdic.zhiye.com,进入有关求职页面,按照要求填报个人简历,并下载《诚信报考承诺书》签字确认后,连同居民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职称及职业资格证书、从业经历证明等文件扫描件分别命名后,打包压缩上传至附件栏内。特别提示: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若1人报考多个岗位,以系统时间最先接收到的简历为准;岗位条件中涉及的年龄等时间计算截止发布此公告的第一天。七、纪律要求(一)对弄虚作假的应试人员,一经查证属实,均取消应试资格。(二)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纪律,接受社会监督,对违规违纪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三)应试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应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担。八、本公告内容解释权归科发集团所有。未尽事宜由科发集团研究确定后负责解释。九、监督投诉渠道咨询电话:科发集团人力资源部:(0816)6331619监督电话:科发集团纪检监察部门:(0816)6339573绵阳市国资委“护国资”热线:(0816)2247110绵阳市国资委“护国资”邮箱:mygzwdj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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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公招】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下半年第二批次招聘公告2025-10-30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下半年第二批次招聘公告公司简介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交投集团)是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于2007年3月16日成立的大型市属国有控股企业,注册资本100亿元,是成都市重要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企业信用评级国内AAA、国际BBB+,先后获得“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先进集体”“成都市模范单位”“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诚信守法示范企业”等荣誉称号。一、岗位信息本次招聘岗位由成都交投集团所属企业提供,具体岗位职责与任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二、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8日至11月4日。三、资格条件(一)基本条件1.政治素质好、职业素养高、业务能力强、作风品德正;2.认同公司企业文化,能够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团队协作规则;3.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和违反社会公德不良记录。遵守廉洁从业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公道正派、注重自身作风形象,严格保守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4.性格积极乐观,思路清晰,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快速适应工作环境。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二)任职资格1.具备履行岗位职责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2.符合附件中各岗位列明的学历、专业条件及其他任职资格条件。(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录用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6.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7.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在应聘过程中存在瞒报、谎报、虚报信息影响招聘结果公正性的;8.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作弊的;9.在校期间受到处分未被解除的;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四、招聘程序(一)资格审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原则筛选简历,确定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名单。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全部进入笔试。(二)笔试以邮件、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进入笔试人员。各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6,确有需要可适当放宽但不得低于1:3,低于比例要求的,应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笔试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专业知识等。笔试由成都交投集团会同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以线上答题方式进行。笔试分值100分,占应聘人员最终综合测试成绩的50%。(三)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6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面试比例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公示结束后,以邮件、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如遇接到通知当天进入面试人员主动放弃面试,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次序顺位递补一次。如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低于1:3,将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面试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心理素质、个性特征等综合能力。面试分值100分,占应聘人员最终综合测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如参与面试人员面试分数均未达到60分将取消该岗位招聘。(四)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背景调查及体检的人员名单,以邮件或短信方式通知相关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产生的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招聘岗位因综合测试成绩第一名人员主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或背调未通过而出现的缺额,经集团研究可按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次序在面试分数≥60分的应聘人员中仅可顺位递补一次,并按前述标准开展背调和体检。(五)正式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其应聘的拟录用人员,按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应聘人员可通过成都交投集团官网查询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笔试和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名单。特别声明: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及录用后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其法律责任。五、报名方式(一)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可自行登录成都交投集团官网(https://zhaopin.cdccic.com:6066/recruitment/all)进入本次招聘报名。同一批次(即同一招聘公告内所有岗位)招聘,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超过一个岗位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该批次的应聘资格。(二)报名时须同步上传以下资料1.身份证;2.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对应学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境外院校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专业技术职称、职(执)业资格证书;4.无犯罪记录证明;5.工作经历、业绩证明、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6.其他证明材料。(三)招聘咨询热线集团组织人事部:周老师 028-85540074;成都交投智慧停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田老师 028-85286285-826;成都交投龙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陈老师 17844602531;成都交投交通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林老师 18328076605;成都交投兴蓉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黄老师 13551375881;成都交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李老师 028-81356688-8600;成都交投航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交投淮州新城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成都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成都淮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叶老师 028-85357331;成都交投蓉北产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周老师 18380417103;成都低空飞行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付老师 028-64978815;成都高速川路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陈老师 18181409400;成都交投雄州善成实业有限公司:李老师 15928869485;邮 箱:cdjtzp123@163.com(公示期内有效,邮件标题请注明2025年下半年第二批次招聘公告)。(四)咨询时间公告期工作日(9:00-17:00)。六、监督投诉渠道集团纪委监督电话:028-85516197(请于工作时间拨打)。七、注意事项(一)应聘人员须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个人信息完整、准确,并按要求提供所有报名材料。任何信息缺失、错误或材料不完整/未按要求提交,均可能导致资格审核不通过或申请被视为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如:无法进入后续环节)由应聘者承担。(二)本次招聘将在报名结束后适时开展招聘程序。请应聘者务必填写正确的联系方式并保持手机畅通,并随时关注相关通知信息。未通过相应环节者,不再另行通知。如因应聘者错填联系电话、关闭手机、更改电话号码或3次电话联系不接听等导致无法联系的,或因应聘者自身原因未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背景调查及入职体检等情况的,视为主动放弃。(三)后续将对进入资格审核、笔试、面试、拟聘人员环节人员的个人信息进行公示,投递简历即视为接受后续相关流程安排。(四)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凡投递简历人员即视为已知晓并认同本公告全部内容。(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成都交投集团负责解释。特别提示: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组织,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未委托或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付费招聘活动。请各位应聘者提高警惕,注意甄别,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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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公招】关于眉山市2026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2025-10-30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关于眉山市2026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批准,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将组织实施2026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考对象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6年7月31日前(博士毕业生应当于2026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复审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6年10月30日至2007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0日至2007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5.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7.现役军人;8.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二、招录机关(单位)及名额共计招录287名。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眉山市2026年度市、县、乡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眉山市2026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职位情况表》(以下统称《职位表》,见附件1、附件2),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等事宜详见《眉山市2026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见附件3)。报考者对《职位表》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时,可直接致电招录机关咨询(详见《职位表》)。三、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2026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专题网站(https://www.scpta.com.cn/front/Special/Info/85887d50aadf43f491088f4a9106c647)。资格审查工作由眉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网络报名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职位表、报考指南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6年度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5年10月30日至11月6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二)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请于2025年11月7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符合条件减免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详见《报考指南》第27条),可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5年11月6日前的工作日,到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268号)现场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不方便现场办理的报考者,请拨打联系电话(028-38197202)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报考者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三)职位调整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眉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在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招考录用版块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眉山市委组织部通知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限内选择本市本次招录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报名或退费;若本市本次招录无报考者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则由报名网站向其退费。(四)打印准考证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者,请于2025年12月2日至7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四、考试及资格复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中的占比分别为60%、40%。(一)笔试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根据考试类别,分别使用县乡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笔试试卷。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 +《申论》成绩×30% +笔试加分。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5年12月7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3.笔试加分:具体加分条件详见《报考指南》第30条。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于2025年12月12日前的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眉山市委组织部(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西一段2号主西楼12-19公务员二科,联系电话:028-33090591)进行加分资格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6年1月上旬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6年1月16日前,报考者可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成绩查询”(https://www.jdpta.com)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二)资格复审由眉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3:1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报考者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参加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暂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先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承诺后参加资格复审。其中:1.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还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3.国家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三)面试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6年1月下旬至2月上旬。面试具体事项由眉山市委组织部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五、体检、考察及公示(一)体检、考察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市本次公招达到3倍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录用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县(区)的职位,在考察前,由眉山市委组织部组织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该职位对应的一个单位。录用名额分布在同一县(区)两个及以上单位的职位,在考察前,由招录机关组织报考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该职位对应的一个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眉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具体详见《报考指南》第34条。招录机关进行报考资格复核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二)公示眉山市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招考录用版块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原则上不再递补。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执行。(三)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七、补充录用本次招考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需要及时补充人员新增的职位,省委组织部将根据各地工作需要,进行公开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将于2026年6月通过报名网站发布。八、纪律与监督本次公务员考录工作接受监督,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九、本公告由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2025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