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公招】成都东部新区应急管理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成都东部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拟招聘业务辅助规范化服务人员10名外派至成都东部新区应急管理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及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聘人员必须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任职回避此岗位;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的;
6.因贪污、行贿、受贿、渎职、泄露国家机密、泄露个人信息等原因受到过相应处分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基层司法行政辅助岗岗位条件(招聘 5 人)
1.年龄:首次聘用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2月22日后出生),能力素质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40周岁;
2.岗位要求国内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且需取得该学历层次对应的学位证书;
3.岗位要求的专业不限,法学相关专业优先;
4.岗位职责包括的承担普法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调解、社区矫正等基层司法工作;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熟练掌握各种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从事过司法行政工作或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者优先。
(三)审判辅助岗岗位条件(招聘 4 人)
1.年龄:聘用人员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2月22日后出生);
2.岗位要求国内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且需取得该学历层次对应的学位证书;
3.岗位要求本科法学(0301),研究生法学(0301)、法律(0351),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可不限专业;
4.岗位职责包括的负责庭前准备,组织证据交换,整理案件争议焦点,协助法官调查取证或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接待诉讼参与人来访,审查、送达诉讼材料,收集整理案件相关参考资料,校核并印制法律文书,案件信息录入,庭审记录、卷宗归档装订、司法统计工作,及其他交办工作;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和写作能力,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不存在任职回避情形。本岗位需派驻派出法庭工作。
(四)检察业务助理岗岗位条件(招聘 1 人)
1.年龄:聘用人员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2月22日后出生);
2.岗位要求国内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且需取得该学历层次对应的学位证书;
3.岗位要求本科法学(0301),研究生法学(0301)、法律(0351);
4.岗位职责包括的在检察官的领导下、检察官助理的指导下,协助开展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记录、提讯,法律文书的复印、收发、送达以及案件卷宗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等相关检察业务工作;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具有1年及以上司法从业经历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本岗位需派驻到高新检察院工作。
三、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微信公众号“成都东部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发布。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
2025年 12月23日9:00— 12月30日 17:00
2.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仅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提交报名表(选择报考单位-选择报考岗位-申请职位-填写报名表-完成提交)。

(2)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及后续聘用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情形,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联系方式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录取结果将在微信公众号“成都东部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公告。
3.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通知笔试(其中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如个别岗位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经考生本人同意可以进行综合调剂,经过综合调剂不能达到1:3开考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供个人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和地址将通过考生原报名投递邮箱进行通知,请考生及时查看邮箱,以免错过考试通知(原则上同一邮箱仅接受一名考生报名),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公示:在成都东部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官网公示所有考生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
按应聘者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录用名额与面试名额1:3的比例通知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可放宽至1:2;仍达不到1:2的,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3)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与考察
(一)依据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总成绩不低于60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二)进入体检人员须根据通知前往三甲医院自行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初次体检结果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本人主动放弃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可根据同一岗位总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不递补或无递补人选,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具体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工作实绩、违法犯罪情况、失信惩戒情况等,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或本人放弃而出现缺额的,招录单位可酌情递补。
(四)考察时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提交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逾期未提交上述证明资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聘用
(一)考察通过后,统一在成都东部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官网进行拟聘结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人员的拟聘资格。
(二)公示无异议后,与成都东部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五险,派遣上岗。
(三)应聘者一旦被录用需服从用人单位统筹安排。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相关程序办理转正;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薪酬待遇和工作地点
薪酬待遇: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需签订劳动合同。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考察合格的,予以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后可逐年续签;如工作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同时劳动合同关系自动解除。
薪资标准: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基层司法行政辅助岗薪酬不高于7.5万元/年(含由单位缴纳的社保、公积金等),
审判辅助岗薪酬不高于9万元/年(含由单位缴纳的社保、公积金等),检察业务助理岗薪酬不高于9万元/年(含由单位缴纳的社保、公积金等)。
工作地点:成都东部新区应急管理局(后期按照用人部门统一安排)。
七、递补
人员入职报到一个月内若因故造成聘用岗位空缺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开展体检和聘用工作。
八、咨询
咨询电话:028-68906868;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